一、同意《四川創新型省份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支持四川建設創新型省份。要始終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全面創新的引領作用,將創新型省份建設作為全省上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關鍵標志性抓手,探索新常態下發展的新路徑,打造新常態下發展的新引擎,創造新常態下發展的新優勢,凝心聚力當好創新驅動發展的排頭兵,為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有力支撐。2020年前,要率先進入創新型省份行列,發揮對西部地區乃至全國創新驅動發展的示范引領作用。
二、要努力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創新驅動發展模式,發揮好科技創新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支撐引領作用,突出軍民融合創新、大眾創新創業等區域優勢,依靠科技創新破解綠色發展難題和重大民生問題,統籌推進好創新型省份和成都等創新型城市建設,發揮好成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各高新區的先行先試和引領輻射帶動作用,加快實施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推進軍民深度融合發展、加強創新型經濟建設、發展壯大創新型企業、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構建重大創新平臺、加強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7大重點任務。
三、要建立健全創新型省份建設管理體制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強化協同推進,制定系列配套支持政策,做好監督評估和總結推廣,把各項保障措施抓實抓好。
四、科技部將積極支持你省推進《方案》實施相關工作,建立定期工作會商機制,加強部省戰略對接、政策銜接、措施協同,及時研究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持續監測評價建設進展情況,加強工作指導和支持力度,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并予以推廣。
科 技 部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