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遂寧市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遂寧市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

實施方案的通知

遂府辦函〔2016〕9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遂寧市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31日

遂寧市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

實施方案

為提高外商投資管理水平,增強外商投資活力,營造更加開放、更加優化的投資環境,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全省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專項方案的通知》(川府辦發〔2015〕2號)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和省決策部署,以推進審批制度改革為切入點,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放寬市場準入,降低準入門檻,擴大外商投資領域。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監管職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創新監管模式,加強外商投資事中事后監管。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 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逐步構建安全、高效、公開、透明、與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大力優化外商投資環境,為發展開放型經濟提供更加有效的體制保障。

二、改革外商投資準入管理

(一)改革外商投資項目管理方式。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四川省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發改外〔2014〕86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川府辦發〔2014〕73號),進一步完善我市外商投資項目管理方式,在準入管理上對外商投資探索試行國民待遇。實行有限核準和普遍備案相結合的管理方式,除《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鼓勵類項目和限制類項目,以及屬于《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第一至第十項所列的外商投資項目實行核準制外,其余外商投資項目均實行備案制。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啟動時間:2016年1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

成果形式:對絕大多數外商投資項目實現屬地化管理,努力提高外商投資便利化水平。

(二)實施外商投資技改項目備案核準制度。根據《四川省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實施外商投資技術改造類項目的核準、備案制度。參照省上辦理程序,制訂我市外商投資技改項目核準、備案服務指南,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著力加強對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機械制造、天然氣化工等行業的立項服務。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技術改造類項目核準和備案信息匯總制度,每月收集匯總上月本地區技改項目核準和備案相關情況等。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

啟動時間:2016年1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

成果形式:外商投資技改項目明顯增加。

(三)擴大服務業外商投資準入。探索下放外商投資服務業審批權限,研究提出外商投資現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電子商務、健康養老、商貿會展等六大現代服務業的支持措施。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政務中心、市金融辦、市法制辦、市民政局、市衛計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文廣局、人行遂寧市中心支行

啟動時間:2016年1月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成果形式:全市服務業領域開放度有所提升。

(四)推進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審批管理改革。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積極推進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管理制度改革,適時推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 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對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實行“備案 審批”管理。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實行“并聯審批”,確保審批工作一個窗口辦結、一站式服務。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

啟動時間:按照國家和省部署推進

完成時間:按照國家和省部署完成

成果形式: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審批管理更加安全、高效、公開、透明、規范。

(五)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實施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先照后證”登記、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等改革事項,著力減少辦事程序、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激發外商企業投資活力。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市發改委

啟動時間:2015年6月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成果形式:全市外商投資注冊資本門檻降低,經營范圍限制減少。

(六)改革外商投資外匯登記制度。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到外匯管理局作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核準,改由銀行直接審核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可自行選擇注冊地銀行辦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取消外國投資者非貨幣出資確認登記和外國投資者收購中方股權出資確認登記,將外國投資者貨幣出資確認登記調整為境內直接投資貨幣出資入賬登記。

責任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

啟動時間:2015年12月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成果形式: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更加便捷。

(七)鼓勵外商創新投資方式。鼓勵外商通過收購、兼并、租賃等方式直接投資,鼓勵外商以BT、BOT、TOT、項目融資、基礎設施經營權轉讓等方式在基礎設施領域擴大投資。探索推行外商可參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除禁止類、限制類之外的所有PPP項目的投資建設。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人民幣跨境直接投資,指導境外上市企業返程投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人行遂寧市中心支行、市商務局、市金融辦、市經信委、市交運局、市住建局

啟動時間:2016年1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

成果形式:全市外商投資渠道和方式多元化。

三、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事中事后監管機制

(八)建立外商投資企業綜合監管平臺。發揮商務部門對外商投資的管理指導職能,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完善全面評價機制,實施“紅名單”“黑名單”制度,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融資、質量管理、貿易經營、外匯業務、公平交易、依法納稅、勞動用工及職工保障、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安全生產、社會責任等方面進行進行監督檢查、獎勵懲戒。每年從市本級預算的現代服務業發展資金中單列資金,據實支付,專項用于外商投資企業綜合監管平臺建設和維護,并給予納入“紅名單”的企業1—3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投促委、市經信委、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人行遂寧市中心支行

啟動時間:2016年1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

成果形式: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監管平臺初步建成。

(九)實施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制度。取消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制度,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年度經營狀況聯合年報制度,外商投資企業于每年6月30日前,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主動向工商機關報告上一年度經營狀況,并對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年報信息社會共享機制和外商投資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企業注冊和經營情況等信息公示系統。試行重大事項強制報告制度。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

啟動時間:2015年10月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成果形式:全面落實外商投資企業年報制度。

(十)實行外商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取消外商直接投資外匯年檢,實行存量權益登記,外商投資企業于每年9月30日前,自行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銀行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資本項目信息系統報送上年末境內直接投資和(或)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數據。

責任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遂寧海關

啟動時間:2015年10月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成果形式: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外匯年檢制度優化。

(十一)加強外商投資企業運行分析。以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平臺為依托,健全外商投資企業運行統計分析系統。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月度、季度運行分析制度,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專題分析,編制形成《遂寧市商務統計資料》等數據統計分析材料。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市統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遂寧海關

啟動時間:2015年12月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成果形式:全市外商投資企業運行分析體系健全。

(十二)探索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機制。建立每年召開一次由相關部門、單位和企業代表參加的外商投資企業協調會議制度,聽取外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對于企業日常提出的投訴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溝通,在1個月內做好回訪工作,切實優化政務服務環境。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投促委、市金融辦、市外僑辦、市委臺辦、市司法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住建局、市國土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遂寧市中心支局、遂寧海關、遂寧檢驗檢疫辦

啟動時間:2016年1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

成果形式: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協調會議制度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