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
——宜府函﹝2016﹞4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臨港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經濟新常態下做出的重要戰略部署,是四川省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必然選擇,更是宜賓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和有效措施。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決策部署,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作為建設新常態下宜賓經濟發展新引擎,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思路。
著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以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為主線,加速推動經濟發展由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進一步激發廣大群眾創新創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以科技創新為支撐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生動局面,以創業帶動就業,創新促進發展,促進全市經濟穩步增長、健康發展。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引導,推動資金鏈引導創新創業鏈、創新創業鏈支持產業鏈、產業鏈帶動就業鏈。
——堅持創新推動,促進就業。推進以創新為核心的創業就業,壯大創新創業群體,大力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堅持機制創新,優化服務。進一步簡政放權,增強政策的陽光和透明度,降低創新創業門檻,構建市場化、專業化、資本化、全鏈條增值服務體系,提高創新創業效率。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實現創新創業主體從小眾到大眾、創新創業載體從重點布局到全面建設、創新創業服務從重硬條件到重軟服務的轉變,建成集聚天下英才創新創業的人才高地,成為引領川南經濟發展、創新發展和科學發展的國際山水園林城市。
——培育創新創業主體。引進50名以上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10個創新創業團隊,科技創業者突破1萬人,大學生自主創業新增2000人;科技型和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新增1000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以上創新型企業突破100家,專利申請量達到5000件。
——打造創新創業載體。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孵化器等新型服務平臺,形成創新創業梯級孵化體系。以建設孵化器為重點,到2020年,全市各類型孵化載體數量達到100家以上,面積超過200萬平方米;建設“孵化+創投”、“互聯網+”、創新工場等各類專業和綜合科技孵化器10個以上,常年在孵企業數量超過500家,吸納就業人員超過5000人。力爭用3—5年時間創建3個省級科技孵化器和1個國家級科技孵化器。
-——打造創新創業技術平臺。推動建設集資源共享中心、大數據中心、企業服務中心、孵化器等為一體的具有示范帶動效應的科技創新大廈,搭建資源、信息、人才等科技資源共享平臺,統籌全市的雙創孵化轉化和產業化服務。重點建設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積極創建省級以上高新區等大型創新創業平臺。努力建設省級以上重點(工程)實驗室3家以上、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0家以上、省級企業技術中心30家、市級以上產業技術研究院5家,院士(專家)工作站3個,博士后工作站3個。
-——打造示范工程。打造“一工一農”兩個示范工程,利用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場地和產業鏈孵化轉化的優勢,建設好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孵化園;推進宜賓美華生物環保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形成示范效應。積極推進國家臨港開發區浙江大學創客空間建設。
二、主要任務和支持政策
(一)打造創新創業載體。
1.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堅持孵化器專業化發展方向,鼓勵臨港開發區、各縣(區)、園區圍繞產業特點和孵化鏈條需求,按一器多區、分類集群模式布局培育一批專業孵化器。對孵化器搭建的專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給予重點支持。加強孵化器高水平管理人才團隊的引進、培育和使用,定期組織全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人員培訓,提升孵化服務水平。鼓勵孵化機構以市場化手段聯合金融、投資、技術轉移、知識產權等各類科技服務機構組建孵化器聯盟等行業組織,促進創新創業服務資源向孵化器聚集,為創新創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和多元化的一站式服務。支持孵化器引進發展高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科技企業加速成長提供專業化的人力資源服務。利用工業用地建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不改變科技企業孵化服務用途的前提下,其載體房屋可按幢、層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產權登記并出租或轉讓。(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排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加快構建新型孵化載體。以臨港開發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高校院所為依托,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開展創新創業服務和示范。按照互聯網+創新創業模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創業支持的方式,重點培育以創客空間、創業咖啡(茶館)、網上創新工廠等為代表的創業孵化新業態,滿足不同群體創業需要。對發揮作用好、創業培育能力強、孵化企業創新活躍的新型孵化載體,不唯孵化面積、在孵企業數量等指標,根據其孵化和服務績效,擇優納入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支持范圍,并支持其申報國家級、省級孵化器,享受相關優惠和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3.鼓勵多途徑創建孵化器。鼓勵領軍企業建設專業孵化器,加速孵化進程,吸引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產業后備力量,營造大企業與小微企業共同發展的生態環境。支持高等院校在大學校園內建立大學生見習基地、大學生創業苗圃,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支持孵化器與高等院校合作,通過異地孵化、網絡孵化、虛擬孵化等線下與線上相結合的方式,由孵化器提供企業注冊、財務管理、創業輔導、融資等創新創業服務,聯建單位提供物理空間和物業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
4.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獎勵,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企業技術中心按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分別給予補助。對主導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定的企業分別給予補助。具體獎勵和補助辦法按《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穩定工業經濟增長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執行。(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二)激發創新創業主體活力。
5.支持科技人員創新創業。認真落實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離崗創業、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的激勵政策。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員經有關單位批準,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3年內可保留人事關系,工齡連續計算,薪級工資按規定正常晉升,保留其原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不影響職稱評定。單位建立相應管理辦法,規范科技人員離崗期間和期滿后的權利和義務。允許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條件下,經所在單位批準從事創業或到企業開展研發、成果轉化并取得合法收入。(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辦、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知識產權局。)
6.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鼓勵在宜高校允許在校大學生休學開展創新創業活動,休學年限按照高校相關規定執行。支持大學生積極參與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允許創業大學生在孵化器虛擬注冊企業,并享受孵化器提供的各項服務。支持組建大學生創業者聯盟,定期開展聯誼活動,交流創業經驗,加強與政府創業政策和創業服務的信息互通,共享創新創業服務資源。高等院校應通過多種形式、多種途徑加強對在校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和培訓,引導、扶持具備創新創業潛質的在校生創辦企業。(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辦、市教育體育局、團市委。)
7.支持其他群體創新創業。組織實施“四川青年創業促進計劃”(SYE),組織我市18—40歲的創業青年向團省委爭取SYE項目扶持。搭建草根能人創業服務平臺,建立技術、資金、政策、服務對接機制,給予創業場地、資金等政策支持,扶持一批具有創業理想的草根能人在宜創新創業,推進大學生村官、退役軍人、返鄉青年創新創業。(責任單位:團市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婦聯。)
8.加大招才引智力度。鼓勵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中科院“百人計劃”、長江學者、省“千人計劃”等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帶團隊來宜創辦、領辦、合辦科技型企業。中、省“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獲得者來宜創新創業經認定后給予50—100萬元的資助,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給予200—500萬元資助。完善高層次人才社會服務機制,實行引進人才“綠卡”,落實引進人才社會養老、醫療保障、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保障措施。開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動,吸引海外人才、留學人員和團隊來宜賓創新創業。深化市校合作,支持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國家大學科技園專家教授、科技人才和團隊來宜賓領辦企業、與企業合作開發、進行科技成果轉讓、在企業擔任兼職技術顧問或重點項目首席專家。(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三)加強創新創業公共服務。
9.加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綜合服務。大力支持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臨港開發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各縣園區建立健全“小微企業綜合服務中心”、“小微企業綜合服務窗口”,不斷完善服務功能,為小微企業提供科技、融資、法律、財稅、知識產權、人力資源、創業輔導等方面的政策咨詢、行政審批、綜合協調等服務,實現資源共享、協同服務。大力支持社會力量創辦科技服務機構,鼓勵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在服務平臺上選購科研服務。積極引入國內外知名創意服務平臺與宜賓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共同組建“中小微企業眾創空間”和“宜賓眾創空間網絡平臺”,圍繞“創投探索、眾籌實踐、項目孵化、資金支持、創業輔導”等服務開展工作,支持大學生、個體創業者和小微企業進入網絡園區創業興業,鼓勵圍繞重點優勢產業園區開展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市場營銷等配套服務,促進我市重點優勢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10.提供創業輔導。把創業導師工作績效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績效評價。支持創業投資機構高管、企業家、職業經理人擔當創業導師。充分利用各類專家庫資源,有針對性地篩選技術、財務、法律、金融等各方面專業人才,不斷壯大和完善我市創業導師隊伍。對成績突出的創業導師,納入市高層次人才庫管理,受聘參與市級重點人才工程考察、評估等工作。積極整合創業導師資源和小微企業創業需求,搭建網絡化的創業輔導平臺,面向全市科技企業孵化器開放,堅持線上線下輔導相結合,促進創業企業與創業導師的有效對接。(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縣〈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11.加強科技資源共享服務。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國家重點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鼓勵支持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各類創新平臺向社會開放,實現科技服務資源開放共享,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研發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四)加大創新創業投融資支持。
12.逐步加大財政投入。整合、用好各類創新創業財政專項資金,加大對創新創業的支持力度。創新財政投入方式和服務機制模式,建立創業投資引導機制、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和科技保險補貼機制,積極培育天使投資群體,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采取項目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平臺運營企業給予重點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3.完善創新創業投融資機制。成立科技發展基金,通過現有市級財政科技資金,探索建立科技投貸風險補償機制,充分調動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創業投資機構支持創新創業的積極性。鼓勵金融機構不斷創新金融服務產品,開展知識產權質押和股權質押等金融服務工作,支持設立專業性科技融資擔保公司和再擔保機構,積極拓寬創業投資機構退出渠道。(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宜賓中支、宜賓銀監分局、市商業銀行。)
14.鼓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為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供擔保、貼息或科技計劃支持,減輕企業融資成本負擔,引導和支持金融、保險等機構為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供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
(五)營造創新創業市場環境。
1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按照國家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登記模式。放寬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登記。支持各類眾創空間名稱中含有“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等字樣,經營范圍表述為“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經營管理”等。簡化住所登記手續,降低創新創業門檻,鼓勵盤活和利用閑置的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物流設施等資源,改造和建設各類眾創空間,擴寬經營場所資源,為創業創新主體提供低成本辦公場所。按照省工商局的統一部署,加快推進工商注冊全程電子化,努力實現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發照和網上公示、網上年報。放寬出資方式登記。做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工作,積極幫助創業創新主體規范改制并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支持以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域名權等知識產權出資設立創業創新主體,激發各類創業創新主體的創新動力和創造活力。(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16.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將企業研發投入情況增長作為科技計劃立項的重要依據。對研發投入增長高于全市企業研發投入平均增長幅度的企業,通過市科技專項資金給予項目資金支持。對重點領域企業研發并取得自主知識產權(專利)的單臺(套)產品,價值在30萬元以上、投產后經濟效益顯著并形成產業鏈的項目,通過市工業發展資金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17.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對符合本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重點和方向、實際運用并取得經濟效益、專利權歸屬企業的發明專利,經審定,通過市科技專項資金給予最高10萬元的資助。對市級及以上知識產權(專利)試點企業晉升為示范企業的,給予最高15萬元的資助;對通過示范企業驗收的,再給予最高10萬元資助。對參與制定的技術標準被確定為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科技型企業,通過市科技專項資金,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和50萬元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六)營造鼓勵創新創業的社會氛圍。
18.開展創新創業競賽展示。定期組織創新創業大賽、高端創業論壇、銀企對接等活動,吸引創投機構、金融機構全過程參與,為創業者和小微企業提供專業的創業輔導、管理咨詢和投融資服務。將大賽獲獎企業及團隊的技術研發項目納入市級科技計劃立項支持,并推薦申請國家、省上相關專項資金。(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團市委。)
19.加強政策宣講和培訓。圍繞國家和省市出臺的鼓勵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對高校院所、科技型小微企業、科技服務機構進行宣講培訓,發放科技政策明白紙、一覽表,切實將各項扶持政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科協。)
20.培育創新創業文化。積極倡導崇尚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大力弘揚創新創業精神,利用各類媒體,傳播創業故事,推廣先進模式,宣傳典型創業企業和創業人才,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責任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
三、保障措施
2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宜賓市推進創新創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創新創業工作的統籌、指導和協調。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創新創業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
22.加快政策落實。各縣(區)、各園區、各相關部門應在本實施意見發布后1個月之內,制定出臺各項政策的具體落實辦法,將相關政策編印成冊,并上網(墻)公布。完善創新創業考核督促機制,引導和督促市直部門和縣(區)、園區加強創新創業基礎能力建設。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將重點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和縣(區)、園區并納入目標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完善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區域創新創業監測評價,做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政策落實情況調研、發展情況統計匯總等工作,并向市政府報告有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