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關于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決定

中共南充市委關于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決定

南委發〔2015〕15號

(2015年12月30日中國共產黨南充市第五屆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關于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的重要部署,市委五屆十次全會認真分析當前發展形勢和任務,對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進行了認真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一、把握總體要求,以全面創新改革驅動南充轉型發展
(一)重大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面對經濟發展新常態,市委嚴格按照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省委實施“三大發展戰略”、實現“兩個跨越”的總體部署,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科技和人才支撐作用,積極轉變發展方式,為南充創造競爭新優勢、推動發展新跨越奠定了堅實基礎。但與實現南充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相比,與省內其他先進市州相比,我市在創新投入、創新能力、創新效率和創新體系上仍存在較大差距,特別是科技與經濟結合不緊密、科技投入產出不匹配、激勵創新的體制機制不完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不充足、創新創業氛圍不濃厚等現象比較突出。以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是落實中省重大決策部署、搶抓四川建設國家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有利機遇的必然要求,也是突破自身發展瓶頸、培育區域競爭優勢、實現率先次級突破的根本出路。必須始終堅持把創新改革貫穿到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尋找路徑、實施突破,努力走出一條實力更強、質量更高、效益更好、環境更優的創新驅動發展之路,加快建設創新、開放、生態、法治、繁榮的區域中心城市。
(二)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始終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省委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八個著力”重點,以加快轉型發展為目標,以提升創新能力為核心,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關鍵,以實施招才引智為突破,著力構建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著力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著力優化創新創業環境,統籌推進經濟社會和科技領域改革,為建設區域中心城市,推動南充科學發展、轉型發展、加快發展提供強大支撐。
(三)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把破解制約創新驅動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扣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堅決破除制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障礙,切實暢通科技成果轉化渠道,努力讓創新真正落實到創造新的增長點上,實現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和政策鏈融合發展。
——堅持全面創新。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堅持走政產學研用合作創新之路,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組織、商業模式創新,統籌推進區域協同創新和開放合作創新,實現科技創新、制度創新、開放創新的有機統一和協同發展。
——堅持人才為先。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把人才作為創新創業的第一資源,更加注重培養、用好、吸引各類人才,更加注重發揮企業家和技術技能人才的創新作用,充分激發全社會的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堅持深化改革。把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作為雙重任務,從優化和完善體制機制入手,切實加大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改革力度,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積極營造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良好生態。
(四)主要目標。緊緊圍繞省委“三年試驗突破、五年基本轉型”的總體要求,通過努力,初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科技發展規律、具有南充特色的區域創新體系,創新投入不斷加大,創新資源有效集聚,創新主體充滿活力,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動力結構、產業結構、消費結構、城鎮結構、人才結構等方面轉型實現較大突破,基本建成創新氛圍濃厚、創新環境優良、創新鏈條順暢、創新成果豐富的創新型城市。
——發展方式基本轉型。 創新改革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和社會管理深度融合,實現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和管理創新轉變。
———創新能力大幅提升。 政產學研用緊密結合,技術創新、知識創新、管理創新、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協調發展,R&D經費支出額、研發人員數、發明專利授權量、技術市場實現交易額、科技進步貢獻率、全社會勞動生產率明顯增長。
——產業結構持續優化。 三次產業結構更加合理。農業產業化水平明顯提升。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規模以上工業新產品產值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總數“三個突破”,高新技術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比重“兩個翻番”。實現新興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占服務業產值比重“兩個提高”。
——消費結構加速升級。 新型消費業態和商業模式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質量和效益全面提升,消費對經濟增長貢獻率穩步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消費方式由生存型、傳統型、物質型向發展型、現代型、服務型轉變。
——創新人才廣泛集聚。 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模式導向鮮明、激勵有效、科學規范,各類人才積極性、創造性充分激發,重點企業和重點產業領域創新型人才數量大幅增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基本形成。
二、加強科技創新引領,打造南充經濟升級版
(一)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以科技創新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全力打造區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加快發展以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新能源汽車服務等為重點的新能源汽車產業,以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復合材料等為重點的新材料產業,以大數據、云計算等為重點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以生物醫藥、生物農業等為重點的生物產業,以資源循環利用、節能環保技術與裝備等為重點的節能環保產業,以智能制造裝備、能源化工裝備為重點的裝備制造業,以生物質能源、智能電網等為重點的新能源產業,努力獲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廣闊產業化前景的重大科技創新成果。
(二)推動高新技術與傳統制造業融合。對接“中國制造2025”和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推進高新技術集成應用,加快推動傳統制造業向智能化、網絡化、服務化轉變。實施產業創新牽引升級工程,以產品設計、標準升級、品牌打造為重點,以實施技術改造項目和科技專項項目為抓手,以信息化為紐帶,加大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和推廣力度。加快構筑基于核心產業技術和核心產業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動油氣化工、汽車汽配等傳統產業向中高端發展,掌握一批核心關鍵技術,增強行業競爭力。積極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信息技術,改造提升絲紡服裝、輕工建材、食品加工等重點產業。加快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促進優勢傳統產業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
(三)促進現代農業科技創新。以南充國家現代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示范區和四川南充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為核心,實施產業層次、產品質量、主體素質、科技支撐、服務能力“五大提升”工程,不斷提高農業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信息化、市場化和品牌化水平。大力支持中法農業科技園建設,打造具有示范效應的合作發展平臺。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有效整合農業科技資源,探索構建新型農業科技研發聯盟,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大應用價值和自主知識產權的農業科技成果。加速農村交通信息網絡、農產品物流配送、農業科技推廣、農業社會化服務和農村金融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實現農業公共服務全覆蓋。
(四) 以新興業態引領服務業升級。 適應物質型消費向服務型消費加快轉型的大趨勢,以網絡化、定制化、個性化為方向,發展更智慧的現代服務業。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電子商務、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增強對制造業的服務支撐能力。創新商貿、金融、旅游、康養等傳統服務業商業模式,大力發展總部經濟、網絡經濟、大宗商品交易、服務外包等新興服務業。推進文化與科技、金融、旅游、互聯網等深度融合,積極發展文化創意、動漫游戲、數字視聽等文化科技產業,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快推進涉及人口健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防災減災等領域的科技應用和推廣,滿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科技需求。
(五)推進“互聯網+”行動計劃。著力完善互聯網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南充市云計算中心、大數據中心、基礎資源庫,積極搭建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人力資源數據庫、企業重大科技研發需求信息收集和發布平臺,促進大數據資源開發應用。加強基于互聯網的產業組織、商業模式、供應鏈、物流鏈等各類創新,不斷拓展產業發展新空間。推動“互聯網+制造”,積極支持企業推行智能制造生產模式。推動互聯網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著力發展互聯網金融、交通、旅游、物流等新業態、新模式。推動“互聯網+農業”,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創新農產品流通模式。推動“互聯網+民生”,打造“數字南充”、“光網南充”和“智慧城市”,推進信息技術在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社會保障、商貿旅游等領域的集成應用。
三、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培育創新發展增長點
(一)引進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實施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計劃,遴選引進一批具有較大規模優勢、較強創新實力、較好發展潛質的骨干企業予以重點支持,大力培育國、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上市企業。支持龍頭企業加大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攻關,加快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通過技術改造、加速孵化等措施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打造一批在精品農業、綠色工業、生態旅游等方面有突出優勢的骨干企業、知名品牌和行業領軍企業。支持以新能源汽車、絲紡服裝為重點的優勢骨干企業建立技術研究院,力爭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實現共性核心技術的自主創新和產業化。吸引外地企業到我市設立區域性研發中心。
(二) 積極發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實施科技型企業成長計劃,通過技術改造、產學研合作等方式,促進一批中小微企業成長為科技型企業,并逐步發展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制定專項扶持政策,資助初創期企業和成長期企業技術研發,試行創新產品與服務遠期約定政府購買制度,積極提供法律、工商、會計、稅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等一條龍集成服務。支持建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基地,搭建人才培訓、標準認證、工業設計、信息網絡、知識產權、電子商務、企業融資等公共服務平臺。
(三) 全面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實施企業研發能力提升工程,對技術基礎好、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創新型企業,在企業融資、發展空間拓展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引導企業建設高水平的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及其他研發載體。鼓勵企業通過合作入股、共同開發等形式,加強對重大關鍵技術的引進和合作。加強對企業創新的政策支持,建立政府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的新機制。
四、搭建創新創業載體,擴大創新發展新優勢
(一)加快建設南充創新驅動發展試驗區。 以順慶工業集中區和西充多扶工業園區為基礎,堅持連片打造,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現代農業科技服務基地、文化創意產業基地,打造“科技、產業、生態、人文”新城。有效聚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創新型企業等資源要素,規劃布局一批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創新聯盟、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培育發展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電子信息、現代農業、文化創意等支柱產業,著力創建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打造產城一體、融合創新的城市新區。
(二) 積極搭建創新創業集聚平臺。大力推進南充經濟開發區、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中法文化創意產業園、南充現代物流園、駐市高校科技園區等產業基地建設,建成1個千億園區、5個500億園區和一批超百億園區。支持現有產業園區創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鼓勵縣(市、區)實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和開展省級創新型城市建設試點。優化產業園區布局,支持縣(市、區)設立返鄉興業創業園、大學生創業園和小微企業孵化園,積極提供資金補助、項目推介、供需對接、項目孵化等政策支持。著力打造孵化樓宇、科技超市、創新工場、創業沙龍、創業社區等眾創空間,加快南充創新創業孵化中心和軟件孵化園建設。探索建立“孵化+創投”等孵化模式,形成創新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梯級孵化體系。
(三)發揮高職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創新作用。 創新校地合作機制,探索“企業+高校研究”的運行模式,充分發揮高校在人才培養、原始創新、協同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市內高校轉型為應用型大學,鼓勵高校圍繞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發展需求,開展應用型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整合職業教育資源,高標準培育一批職業教育集團,加快建設以油氣化工、機械裝備、絲紡服裝、農產品加工等為重點的特色職業培訓基地。加強與知名高校的科技合作,積極組織科技合作交流活動,大力引進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支持各類高校在南充建設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俱樂部和技術轉移機構,推動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本市轉移和產業化。加快引進或組建一批高層次科研院所,引導科研院所開展面向企業的基礎研究、應用技術研究及研發服務。
(四)完善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推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年度共享服務評估及獎勵制度,促進大型儀器設備、科技文獻、科學數據等共用共享。深化企業與科研機構合作,聯合組建股份制科技經濟實體、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技術轉移中心或產業技術研究院,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創新實踐基地等研發和創新創業機構,形成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用合作新機制。引導企業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聯合開發新技術及創新產品,促進企業開放合作。加快培育一批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支持企業向科研機構、中介服務組織購買技術和服務。深化職業教育學校與本地企業的校企合作,圍繞重點產業開設學科,強化應用研究。啟動實施一批協同創新重大項目,以無償資助、后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重大項目的研發和產業化。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發展成果轉化中介服務。
五、促進科技金融結合,增強金融創新推動力
(一)建立創業投資引導機制。設立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組建市創業投資公司,撬動社會資本參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帶動社會資本參與和投資高科技產業、高端成長型產業發展和創新型企業培育,拓寬科技創新企業“最先一公里”的資金來源渠道。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風險補償制度。鼓勵市、縣(市、區)聯合發展政策性種子基金、科技孵化發展基金、科技項目股權眾籌平臺。結合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南充市國投公司、南充市工業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轉型為國有創投公司。
(二)發揮資本市場對技術創新的推動作用。拓展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推動科技型企業到滬深交易所主板、深交所中小板和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等資本市場上市、掛牌及融資。大力發展債券融資,引導科技型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集合債券和私募債,積極開展融資租賃和資產證券化。鼓勵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企業通過股權眾籌融資平臺募集資金。
(三)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手段。大力發展服務科技創新的各類金融機構和組織,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南充設立區域科技銀行或科技支行,鼓勵發展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準金融機構。創新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新型融資方式,推動與天使投資、企業投資等股權投資實現投貸互動。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等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不斷創新科技金融工具,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創新和農村產權抵押融資試點,促進科技與金融融合,實現科技成果產業化。建立“政府信用+商業信用+專業保險經紀服務”科技保險新模式,支持保險機構面向科技型企業開發創新險種。推動互聯網與傳統金融業融合發展,加強互聯網金融平臺、產品和服務創新,拓展金融服務渠道。
六、強化人才支撐作用,建設創新人才集聚區
(一)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讓科研人員在創新活動中得到合理回報。提高科研院所、高校職務科研成果轉化收益劃歸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的比例。依法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財務支配權、技術路線決策權,提高勞務經費支出占比。鼓勵科研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面向企業和社會承擔科研項目,所獲收益由個人及其團隊支配,勞動報酬部分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額。允許采用股權和期權激勵的方式激勵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中的骨干人員。建立人才功勛獎勵制度,設立南充杰出創新人才獎,激勵創新人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二)完善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實施黨政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突出領導干部創新能力培養。落實創新型企業家和科技人才培養計劃,培育造就一大批重要行業和高端產業緊缺人才。加大青年拔尖人才培育,形成人才培養梯隊。改革基礎教育培養模式,突出創造性思維培育。推行開放式校企聯合培養模式,開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試點,以訂單式和現代學徒制等方式培養技能型產業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增進教學與實踐融合。完善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歷證書的“雙證融通”制度,加快現代新型職業人才培育。
(三)建立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實施“嘉陵江英才”工程和吸引返鄉人才創業行動,出臺更加優惠優厚的招才引智政策,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采取市場聘用、股權激勵、特聘顧問等方式,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團隊和職業經理人,重點引進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等高端人才。鼓勵重點產業園區、重點科研事業單位創建“人才特區”,實施特殊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工作機構、服務體系和責任體系,營造人才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堅持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項目攻堅、名企培育相結合,促進人才、項目、資金一起落戶。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動機制。加快人才發展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鼓勵科研人員在職離崗創業,允許到本市園區兼職兼薪,所取得科技成果可作為在原單位職稱評定依據。允許科研院所、職業技術院校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和企業科技人才兼職。完善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發布制度,探索建立人才需求預測機制,促進創新人才供需高效對接。
七、推進關鍵環節改革,激活創新發展源動力
(一)推進創新要素改革。落實國家有關要素價格改革政策,促使企業從依靠過度消耗資源能源、低性能低成本競爭向依靠創新、實施差別化競爭轉變。出臺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供方和需求方的資金補助政策,用足用好技改等專項資金,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完善采購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政策,鼓勵采用首購、訂購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并予以支持。落實企業技術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對創業投資企業等股權投資企業的差異化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西部大開發等稅收優惠政策。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準入制度,制定和實施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對未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推進產業監管制度改革,將前置審批為主轉變為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為主。加快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建立鼓勵創新的統一透明、有序規范的市場環境。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創新型企業工商注冊提供便利。加強政府職能轉變,加大對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的支持力度,改進互聯網、金融、環保、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領域的監管。
(三)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改革科研項目組織方式和形成機制,探索縣(市、區)、企業、社會機構推薦和政府戰略部署相結合的項目發現機制,強化發展需求導向和市場決定作用。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科技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科研資源管理機制,健全財政創新投入遞增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嚴格實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優化專利申請資助政策,加強知識產權試點示范,提高企業創造、運用、保護知識產權實現自我發展的能力。抓好科技類社團等中介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改革,培育一批技術轉移、檢測檢驗認證、科技咨詢等方面的科技服務機構和骨干組織。
八、強化組織保障,加強統籌協調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市直相關部門參加的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協調領導小組,加強總體設計和統籌協調。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擺在核心戰略位置,強化“第一責任人抓第一生產力”的責任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目標責任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二)堅持統籌推進。建立重大事項領導牽頭負責、部門落實的工作機制,形成目標協同、權責明確、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本《決定》研究制定配套意見和具體實施辦法,保證工作落實。各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作為,加強協同配合,為推進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形成支持創新、服務創業、鼓勵創造良好環境。加大科技表彰獎勵力度,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三)強化目標督查。建立深化改革、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相結合的創新型經濟發展評價指標,把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成效納入縣(市、區)、市直相關部門及其黨政領導干部的目標責任考核內容,突出創新改革方面的考核權重。堅持掛圖作戰,加強動態督查,抓好對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的評估考核和獎懲。
(四) 注重輿論引導。 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弘揚勇于創新、團結協作、無私奉獻的創業精神,積極營造大膽探索、寬容失敗、公平競爭的創新文化。加強科研誠信和科學倫理教育。加大科學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科學素養,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風尚。